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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合肥新年“一号文件”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任务及考核

2019-02-14 09:4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合肥2月14日消息(记者刘军)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合肥出台市委2019年1号文件,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 任务及考核,并赋予街道对公安等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基层社会治理往往面临考核过多过重、人少事多、工作有心无力等尴尬局面,导致基层治理水平难以提高。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愈加凸显。从2012年到2017年,合肥市常驻城镇人口增加了84万,平均每年增加17万人,城镇化率增长了 7.3个百分点,2018年合肥城镇化率达到74.94%。人口规模和结构都发生了快速的变化,传统的基层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需深化改革。在街道一级,招商引资的任务和考核一直是基层工作的“重担”之一,也导致了基层工作偏重关注经济指标,削弱了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因此, 合肥市在2019年的市委1号文件中,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任务及相应考核指标,有条件的街道可取消协税护税任务,逐步淡化街道直接抓经济发展的职能,推动街道聚焦抓党建、抓服务、抓治理的主责主 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工作上来。

  除此之外,合肥市还提出建立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区级职能部门与街道的职责权限边界,赋予街道对公安等有关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街道规划的参与权、对街道公共 事务的综合管理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指挥调度、考核监督以及人财物等下放给街道,实行“区属、街管、街用”。 此外,按照“大部门制”的思路,推进街道内设机构优化整合,规范内设机构统一设置,强化基层党建 、服务群众、基层治理的机构和力量。依法依规从市本级行政编制总数中压缩5%充实到街道。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上级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建立健全与街道职责相适应的考评体系,取消上级职能部门对街道的直接考核,由区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切实为街道减负减压。

编辑: 徐秋韵

【中国之声】合肥新年“一号文件”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任务及考核

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合肥出台市委2019年1号文件,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 任务及考核,并赋予街道对公安等上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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