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今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市与县(市)分级管理。今年,形成全市统筹、权责清晰、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基金管理模式。

  【现状】

  四县一市医保基金统筹层次低、总量小

  2012年,合肥市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调剂制度。2018年,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全市统一,但基金管理只实行市区范围内市级统筹,四县一市仍由县级政府管理。

  “由于四县一市医保基金统筹层次低、基金总量小,抗风险能力和管理能力均较弱。”合肥市医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截至2018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历年滚村结余25.02亿元。2019年,合肥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四县一市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大幅提高、基金支出压力增大。

  【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

  此次《方案》明确,今后,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管理。财政专户和支出户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规定设立、使用和管理。

  市级在现有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下设子账户,用于管理和核算市本级、各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县(市)保留现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专户,主要用于归集、上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等。

  另外,市、县(市)两级医保经办机构设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

  【收支】

  各项支出将由市级财政专户统一拨付

  今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基金归集,落实基金预算收支管理要求。

  基金归集方面,2020年6月30日前,各县(市)按照审计结果,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形成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和2020年筹集的各项收入(扣除1-6月份正常待遇支出)全部归集到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各县(市)之前已与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以及通过转存定期或购买国债等方式储存结余的基金,协议期满后按已有协议约定及时收回本息,并全额上解至市级财政专户管理。

  自2020年起,市级统一编制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各项支出由市级财政专户统一拨付。为确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县(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支出户预留3个月待遇支出所需资金备用。

  【部署】

  合理确定两级基金收支缺口分担办法

  相关人士表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是实现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接下来,合肥市将综合考虑县域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济发展状况、人口结构、财政投入能力、参保缴费人数、异地就医和转诊率等因素,合理确定市、县(市)两级基金收支缺口分担办法。此外,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激励约束机制,依据考核结果纳入实施奖惩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