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文明办获悉,该省拟培育万名“村级文化带头人”,从田间地头挖掘培养一批爱农村、热衷乡土文化、有特长的乡土文化“领头雁”,丰富基层群众文化,促进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送文化”到“种文化”迭代。

  “村级文化带头人”突出带动性、示范性、群众性、乡土性。通过深扎活动、文明实践、联合演出等形式,安徽省充分发动文艺家与“村级文化带头人”结对共建,推动文化工作者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同时,依托“乡村春晚”、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中国农民歌会、文化展会、乡村学校少年宫、“三下乡”等文化品牌和文化阵地,激励培育爱农村、有特长、会组织、人品好的“村级文化带头人”成为乡土文化的“名片”。

  据了解,安徽省级文化强省资金将对村级文化带头人给予资金扶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活动组织、服装器材租赁及交通费等,同时还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对本地选拔培育的“村级文化带头人”给予适当补助。

  依据相关政策,“村级文化带头人”的申报通过群众自荐或农村文化协管员举荐、乡镇文化站推荐的方式,各地引导和发动农村群众自主参与,使选拔培育过程成为了解基层群众文化需求、解决群众文化生活匮乏问题的过程。

  “村级文化带头人”实行动态调整,命名周期为3年。对组织活动不力、示范带头作用发挥较差或有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命名机关撤销其命名、取消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