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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2016年脱贫攻坚考核情况 存在一人帮几十户的现象

2017-04-21 08:4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安徽频道4月21日合肥消息(记者孙叶)安徽省委、省政府4月20日在合肥召开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市及有扶贫开发任务的70个县(市、区)设分会场。

  会议通报了全省2016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有关情况。通报指出:全省上下齐心协力,苦干实干,实现了脱贫攻坚首战告捷。2016年全省实现了97.1万贫困人口脱贫、1077个贫困村出列。

  考核评价好的5个市为:阜阳市、滁州市、黄山市、铜陵市、亳州市。考核评价较好的5个市为:六安市、池州市、宣城市、淮北市、蚌埠市。考核评价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有突出问题的3个市为:安庆市、合肥市、马鞍山市。考核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3个市为:宿州市、淮南市、芜湖市。

  考核评价好的28个县(市、区)为:歙县、全椒县、阜阳市颍州区、界首市、蒙城县、定远县、六安市叶集区、阜南县、阜阳市颍东区、金寨县、肥西县、阜阳市颍泉区、涡阳县、太和县、休宁县、明光市、黟县、东至县、利辛县、怀宁县、寿县、黄山市徽州区、无为县、枞阳县、池州市贵池区、霍邱县、六安市金安区、临泉县。考核等次较好的20个县(市、区)为:祁门县、凤阳县、来安县、青阳县、太湖县、旌德县、绩溪县、泗县、石台县、舒城县、肥东县、六安市裕安区、郎溪县、颍上县、五河县、黄山市黄山区、宣城市宣州区、濉溪县、宿松县、霍山县。考核评价等次一般或发现某些方面有突出问题的18个县(市、区)为:灵璧县、固镇县、萧县、怀远县、和县、桐城市、安庆市宜秀区、亳州市谯城区、淮南市潘集区、潜山县、泾县、望江县、砀山县、含山县、巢湖市、淮南市毛集实验区、长丰县、岳西县。考核评价较差且发现突出问题的4个县(区)为:庐江县、凤台县、宿州市埇桥区、南陵县。

  通报指出。从考核情况看,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

  (一)村出列、户脱贫的质量不高。出列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偏高,集体经济收入偏低。18个出列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在1.95%以上,涉及利辛县、歙县、亳州市谯城区、萧县和淮南市所辖7个乡镇;23个出列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仅为5万元,涉及涡阳县、岳西县、巢湖市、宿州市埇桥区。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部分脱贫户收入偏低的问题,全省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在3100—3500元之间的有28067户59705人,其中砀山县、颍上县、宿州市埇桥区、长丰县等县(区)的户数较多。有的地方贫困人口退出程序不规范,复核工作中有51户脱贫户反映本人不知道脱贫、没有领取脱贫光荣证或脱贫没有经过公告公示,涉及亳州市谯城区、来安县、旌德县、阜阳市颍东区等24个县(区)。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执行“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对脱贫户缺乏后续扶持。符合工作中,六安市叶集区、蒙城县、淮南市潘集区、凤台县等50个县(区)的168户脱贫户反映脱贫后没有获得帮扶措施。

  (二)产业精准扶贫实施不力。没有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扶贫基金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实施产业发展项目相对较少。2016年全省安排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4.66亿元,还不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入资金的四分之一,而且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养殖业和光伏扶贫3个方面。怀远县、南陵县、枞阳县、宿松县等地的产业发展项目少,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占比低。

  (三)部分地方产业与金融扶贫力度不够。一些地方没有完全树立产业精准扶贫和金融扶贫理念,扶贫企业培育不够,带动效应有待加强,金融参与不足。

  (四)精准帮扶工作不够扎实。因村因户帮扶不到位,驻村工作仍需拓展,贫困户帮扶更需深入,因户施策有待加强。第三方监测评估中发现泾县、宿州市埇桥区、庐江县、阜阳市颍州区、凤台县等13个县(区)有48户贫困户没有填写帮扶联系人。各地不同程度存在一人帮多户甚至几十户的现象,其中临泉县、阜南县、霍邱县、六安市裕安县、定远县、阜阳市颍泉区、东至县等36个县(市、区)存在1人联系20户以上的现象。

  (五)行业扶贫政策没有全面落实到位。落实社保兜底政策中存在少数应保未保、1户保1人等现象。部分市、县(市、区)出台健康脱贫的实施办法较迟,对健康脱贫政策宣传不全面、不深入,一些贫困户不知道大病救助,导致措施落地难、执行不到位。教育资助项目没有完全落实,部分贫困家庭大学生未得到教育资助。复核工作中,六安市金安区、宿州市埇桥区、金寨县、池州市贵池区等县(区)有大中专在校生的贫困户反映没有得到教育资助。住房保障方面,由于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低,部分贫困户因缺乏自筹资金而难以实施危房改造,居住条件较差,存在安全隐患。

  (六)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不够扎实。部分地方仍然存在没有被清理出列的错评户以及不符合退出标准而脱贫的错退户,错评、错退因村因户类型各异,退出不够精准,“两该两不该”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符合工作中,凤阳县、凤台县、寿县、石台县、绩溪县、界首市、五河县等29个县(市、区)发现了61户错评户和错退户。

  (七)部分脱贫户未能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部分脱贫户虽然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了脱贫标准,但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较大,愁吃愁穿现象仍然存在,医疗、住房得不到有效保障,没有真正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复核工作中,发现怀远县、南陵县、泾县、无为县等地不同程度存在脱贫户未解决“三保障”问题。

  (八)贫困户发展内生动力不足。部分贫困群众自力更生意识薄弱,对国家扶贫政策的支持、基层干部的结对帮扶认为理所当然,“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部分地方存在互相攀比,争当贫困户、争要扶贫政策的现象。

  (九)脱贫攻坚相关信息填报不准不规范。有的地方贫困户基础信息不准不实,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村级原始资料和相关材料收集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望江县、明光市、和县、黄山市徽州区、黄山市黄山区等15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信息不准不实、资料不完整等问题。根据数据监测情况,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信息录入错误、信息录入空缺、信息录入不及时、信息逻辑错误等问题。

  (十)资金拨付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仍有提升空间。扶贫资金拨付滞后、结余量较大,未能充分发挥效益。霍山县、望江县、泗县、池州市贵池区、青阳县、桐城市县等县(市、区)存在扶贫资金结余现象。在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方面,31个重点县都不同程度存在力度不够、整合不规范等问题。

编辑: 张宣剑
关键词: 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