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大幅度降低,激发了大众创业的热情,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在便捷准入的同时,企业快速便利退出的问题日益突显。近年来,旌德县市场监管局关注企业退市简易注销,多举措满足企业便捷退出市场需求,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简化流程、压缩公示时间。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届满后30天(自然日)内,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依托省“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适用普通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通过推进部门间业务协同,实行各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升企业办事体验,提高企业注销办事效率。

  压减申请材料、扩大适用类型。一是减少申请材料。简易注销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引入企业承诺制。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是在原有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基础上,将适用的企业类型拓展至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经登记机关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朱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