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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2016安徽大气环境质量NO.1

2016-12-30 09:27:00来源:央广网

  据黄山市政府网 市环保局的相关资料显示,截至11月底,黄山市大气环境质量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2μg/m3,低于省政府下达的53μg/m3年度控制目标,大气环境质量位居全省首位。与近来北方空气污染指数偏高,多地出现雾霾相比,黄山的空气可以用“出淤泥而不染”来形容。

  水质达标率“双百”

  今年以来,黄山市完成了3项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削减目标。截至11月底,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0204辆,年度淘汰任务完成率为446%,进度位居全省首位。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全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纳入国家、省考核的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相应水质目标要求,新安江出省境断面街口、阊江出省境断面倒湖、太平湖出市境断面叶家村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地表水标准。省下达的8个水污染减排项目全面完成,2项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削减目标也全面完成。

  新创省生态乡镇村8个

  2016年,黄山新创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5个,黄山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区创建考核验收。截至目前,黄山区、休宁县、祁门县、黟县、歙县等5个区县获得省级生态县(区)正式命名;全市共创市级生态乡镇101个,省级60个,国家级26个;市级生态村311个,省级120个,国家级4个。

  黄山还开展了3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24小时实时监控并发布空气质量数据,与浙江省联合开展了11期皖浙两省新安江街口出境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工作,完成了新安江流域35个重要节点入河排污口及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工作,在全省率先建成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试运行。

  环境投诉办结率98%以上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如针对高速3号口垃圾废品收购点扰民投诉,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查封了5家非法经营的垃圾废品收购经营户和1家涂料加工点,为依法取缔该违法经营点形成了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黄山市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力量5772人次,检查企业1641家次,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止污染设施超标排放、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

  伴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环保局积极会同屯溪区、市城管等部门开展了中心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禁止准入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的要求,强力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11月底,市环保局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833件(次),办结率98%以上。

编辑: 张宣剑
关键词: 大气环境;生态乡镇;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