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6日消息(记者 宋雪)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定于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开展为期1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

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中提出,本次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

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

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

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方案指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推进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