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要求以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为重点,为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促进疾病早诊早治。到2025年年底,实现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宫颈癌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适龄妇女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乳腺癌筛查早诊率达到70%以上。

两个方案明确,“两癌”筛查的对象均为35—64周岁妇女,优先保障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宫颈癌筛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癌初筛、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等流程,乳腺癌筛查包括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超检查、乳腺X线检查等流程。另外,应做好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等服务。

两个方案明确,各地应当对辖区内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筛查计划,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到相关医疗机构接受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要进一步健全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网络,完善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宫颈癌或乳腺癌防治联合体。

相较2019年版《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规范》,两个方案扩大了筛查服务对象范围,将筛查对象由农村适龄妇女扩大为城乡适龄妇女;完善了筛查服务内容,更新宫颈癌筛查流程,提出做好筛查和后续诊断衔接,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基层筛查能力;突出了质量控制要求,明确要对参与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开展全流程质量控制,依据宫颈癌、乳腺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的具体要求开展质控工作;明确了宣传教育要点,提供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核心知识,供各地在宣传中参考使用。

来源:健康报(记者 赵星月)

编辑: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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