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以上,残疾人普遍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加入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做好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政策、建立制度,对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给予补贴。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康复医疗、儿童福利、精神卫生福利、工伤等康复机构和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深化残疾人社区康复,开展日间照料、工疗、娱疗、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适宜康复服务。此外,推进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开展康复医学科医师转岗培训,增加从事康复医疗工作的医师数量;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设置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专业,增加康复治疗专业人才培养供给;强化康复工作人员岗位培训,推进康复医疗、康复工程、特殊教育等专业领域职称工作;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主动调查、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组织提供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保障基本康复服务质量。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在全国范围建立实施,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通过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等,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