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加强住院和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防范院内感染,降低患者肇事肇祸风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订院内感染应对预案,储备防护物资,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

  《通知》要求,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开展全员培训,加强新冠肺炎症状和发热监测;疫情期间,落实院内感染各项防范措施。有条件的机构,设立发热病区,改造医务人员和患者通道。对新入院患者应当进行门诊筛查。对住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有疑似或者确诊新冠肺炎的,应及时转诊并报告。对暂时无法转出到定点医院的确诊患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设置发热病区,及时会诊。同时,乡镇(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要安排人员,加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定期访视。转送确诊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感染入院治疗的,应当告知患者的既往精神疾病史。同时,要关注居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药情况,落实精神科医师与社区精防人员点对点技术指导,对于出现明显精神症状、情绪暴躁或行为冲动等病情不稳定患者,及时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对于需要紧急处置的患者,综合管理小组应当协助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