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17日消息(记者 果君)随着返城复工的人员增多,一些市民发现自己所在的小区或单元出现了疑似或者确诊病例,封闭的楼宇和小区也多了起来。对于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的小区,是否全都需要封闭管理?是有全国统一规定还是各地自行决定?这些小区的居民是否都属于密切接触者?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在2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了回应。
  周宇辉介绍说,经国务院批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科学分类实施社区防控策略措施。对出现病例或者流行病学史明确的、规模较小的聚集性疫情,需对病例实施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出现社区传播疫情,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限制人员的出入。各地在此方案的指导下,结合疫情的形势,制定了适合本地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显示,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发病后有近距离接触,但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人员。例如在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直接照顾病例的人员,或在电梯、活动室等同一场所内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以及共同就餐、共同娱乐的人员。因此,小区居民是不是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要根据是否与病例接触,接触的方式、接触的时长、接触的场所等综合判定,不应该把全小区的人员都作为密切接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