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 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消息,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8年以来,各级医保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狠抓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8年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统计参保率达99.8%,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近80%;全国因病致贫贫困人口从2014年的2595.9万人下降到514.6万人。

  2019年,打赢脱贫攻坚战进入决胜关键阶段。《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解决薄弱环节,明确提出了八条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医疗保障扶贫政治责任;二是明确医保脱贫攻坚硬任务;三是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四是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五是妥善治理过度保障;六是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七是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动态监测;八是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意见》明确了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进一步压实医保扶贫政治责任。根据中央部署要求,明确将“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项制度保障范围”作为医保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和基本标准,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政治担当,尽锐出战、狠抓实效。既要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严格按既定标准保证待遇落实到位;又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基金安全,妥善治理过度保障,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意见》立足实际,从确保参保、确保政策落实、确保工作推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全力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要求各统筹地区聚焦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将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作为底线指标,强化部门协作,摸清参保底数到人、落实资助政策到人、核准参保状态到人、精准台账管理到人,落实落细参保政策,按标分类做好资助参保工作。二是全面保证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2019年基本医疗保障工作部署,年底前确保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从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入手完善门诊保障。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普惠性提高待遇水平,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通过统一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至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60%,普惠性提高待遇水平,持续加大对贫困人口倾斜支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全面取消封顶线。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落实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持续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资金倾斜支持,增强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协同落实好医疗保障相关惠民政策,做好新版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加快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等,促进各项政策更好惠及贫困患者。三是全方位加强工作动态监测。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加强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针对机构改革带来的信息系统管理“断档”问题,《意见》要求各地统筹推进医保扶贫数据统一归口管理,做好数据归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做实常态调度,全面监测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提出确保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政策措施。一是聚焦应保尽保。明确底线任务,要求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摸清贫困人口底数,核准参保状态,完善精准到人的参保台账管理,确保“不落一人、不漏一户”。二是聚焦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加强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轻贫困患者费用负担。同步做好药品目录调整、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等工作,促进各项政策更好惠及贫困患者。三是聚焦妥善治理过度保障。坚持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理清医保扶贫领域过度保障问题,从长期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指导地方做好分类整治。四是聚焦基金平稳运行。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重点治理小病大治、过度医疗、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施治,切实确保人民群众“救命钱”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