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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部分麦香辣肠、山葡萄酒等抽检不合格

2018-11-08 10:2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8日消息 近期,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6类食品322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大安市繁华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稻麦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香辣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500000CFU/g、310000CFU/g、600000CFU/g、110000CFU/g、21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或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是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导致。

  (二)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德惠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通化天池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原汁爽口山葡萄酒(生产日期:2018-03-28、2018-05-26),三氯蔗糖检出值分别为0.0519g/kg和0.055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三氯蔗糖是以蔗糖为原料的功能性甜味剂,甜度可达蔗糖600倍。这种甜味剂具有无能量,甜度高,甜味纯正,高度安全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葡萄酒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葡萄酒中超范围使用三氯蔗糖的原因应该是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违规添加所致。虽然三氯蔗糖在人体内无积蓄,安全性较高,但若长期过量食用三氯蔗糖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编辑: 果君

吉林:部分麦香辣肠、山葡萄酒等抽检不合格

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6类食品322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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