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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鸡脯肉、小黄鱼等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8-09-17 09:2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17日消息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了解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饮料、糕点、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122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合格样品11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商场有限公司家美佳陈仓园店销售的鸡脯肉,培氟沙星检出值为9.4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培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禁止培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培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培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二)咸阳世纪金花商贸有限公司量贩新兴店销售的小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12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三)杨凌众品鲜果乐果品店销售的标称杨凌康绿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城康绿牌10枚/盒土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7.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可用于牛、羊 、猪、家禽、鱼等食用禽畜动物、水产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宝鸡、咸阳、杨凌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宝鸡、咸阳、杨凌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编辑: 果君

陕西:鸡脯肉、小黄鱼等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饮料、糕点、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122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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