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 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了解到,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速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长春维思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汤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49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央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 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了解到,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速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长春维思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汤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49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初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2大类食品进行的监督抽检。
为了保障春节食品消费市场安全,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8类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检。
河北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等6类食品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批次。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现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6期)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