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甘肃:泡菜、沙洲五粮白酒等3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

2018-08-22 09:0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22日消息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了解到,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酒类等2类食品共253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安定区进林商行销售的标称广河县忠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州百合干,二氧化硫检出值为1.1g/kg,标准规定为≤0.2 g/kg。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014)中规定蜜饯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二)标称兰州强森腌渍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9g/kg,标准规定为≤1.0 g/kg。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三)敦煌市莫高绿洲红酒庄销售的标称敦煌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敦煌沙洲五粮(固态法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临夏州、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定西市、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综编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编辑: 果君

甘肃:泡菜、沙洲五粮白酒等3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酒类等2类食品共253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