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为国家级绿色交易所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及技术研发。鼓励金融机构依法设立绿色金融专门机构,设立国际绿色投资集团,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在承担全国自愿减排等碳交易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北京商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 替代《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用以替代已经执行了5年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共计九章四十六条,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新版售电管理办法最大的亮点,是要求引入市场化的保底售电公司,这是在广东等地的实践基础上提出的深化创新举措。(中国工业报社)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全过程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11月23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简称《意见》)制定过程、制度设计等进行解读。《意见》提出,以林草地修复为主的项目,可以利用不超过3%的修复面积从事生态产业开发。这条规定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明确产权激励措施,保障了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国家林草局官网)

生态环境部:地方政府无权对项目业主碳减排的正当权益进行限制或收归己有

11月25日,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陆新明表示,注意到“近期个别地方出台文件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相关碳指标进行限制,项目收益归项目所在地所有”。对此,他强调了两点:第一,项目业主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地方政府无权对项目业主参与减排量交易的正当权益进行限制或收归己有。第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全国性交易,地方不应该出台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的“地方保护”政策。(中证网)

商务部: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 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展会

11月24日,商务部召开了《“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商务部将重点推进四项建设:一是建立绿色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将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绿色环保转型。二是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三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四是开展绿色贸易国际合作。会上提出,持续推进“绿色展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进博会、广交会等重要展会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展会,打造高水平、高标准、高层次的绿色贸易促进平台。(商务部官网)

证监会:正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支持“双碳”目标政策措施

11月23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21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金融峰会上表示,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绿色低碳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研究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市场主体树立绿色投资理念,积极参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可持续金融相关工作。(新华社客户端)

【地方】

内蒙古:打造新能源产业高地 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

11月2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开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在所作报告中提出,未来5年,内蒙古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打造全国乃至国际新能源产业高地。内蒙古还将全力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建设一批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率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新华网)

青海:围绕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从供给、消费、固碳“三端”发力

11月22日,青海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省长、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信长星主持并讲话。信长星指出,青海围绕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在清洁能源有效供给方面,布局一批关键支撑项目,稳步提高省内绿电消纳比例,有序扩大绿电跨省跨区域外送规模;抓住能源结构调整与节能降耗的核心,打造零碳电力系统。以问题为导向,在高效储能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从供给、消费、固碳“三端”发力,探索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培育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建设零碳产业示范区,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青海日报)

浙江:聚焦“双碳”经济 与RCEP区域共觅技术合作新机

11月26日,浙江—RCEP区域双碳经济技术对接会在浙江杭州举行。该活动旨在挖掘浙江与RCEP成员国绿色低碳产业技术合作潜力,助力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清洁技术等绿色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来自日本、韩国、新加坡的7家公司还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作项目推介,项目涉及水处理、燃料电池等7个细分领域。(中国新闻网)

【企业】

中广核:“国内新能源电力领域最大股权融资项目”诞生 引入社保基金等14家战投 募资305.3亿元

11月26日,中国广核集团(简称“中广核”)风电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完成增资引战签约,全国社保基金等14家单位成为其战略投资者,募集资金高达305.3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风电和光伏储备项目的开发、建设,储能、综合智慧能源、售电、电力增值服务等新业务的开拓。该项目创下了“国内新能源电力领域最大股权融资项目”“年度国内非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权融资项目”“产权市场增资项目募资金额最高纪录”等多项纪录。(中国经济网)

中国燃气: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达成战略合作

近日,中国燃气(00384.HK)发布公告,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碳资产管理体系及认证、碳足迹认证、燃气行业排放因子确数等方向上进行协作。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于今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目前已经成为全国规模和业务量最大的环境交易所之一。在项目获取上,中国燃气计划通过双控双碳数字化平台统筹布局城市可再生能源,获取光伏电站、风电电站、屋顶分布式光伏等项目机会,获取EPC、投资运营、指标挖掘与交易等多维收益。(证券日报)

【国际】

欧盟碳指标价格突破70欧元大关 年内实现翻倍增长

11月23日,欧盟碳排放权配额(EUA)一度上涨至71.21欧元/吨,当日以69.70欧元/吨的价格收盘。相较于1月4日,欧盟碳价已经在今年内实现了翻倍增长。自新冠疫情于2020年初暴发后,全球范围内的碳市场交易都经历了价格下挫、大幅波动的过程。欧盟碳价曾于2020年3月中旬一度跌至约15欧元。(生态中国网)

【研究】

社科院学部委员李扬:“双碳”战略推进 四类产业将面临利好或利空

近日,社科院学部委员李扬在活动中表示,在“双碳”战略推进过程中,四类产业将面临利好或利空:首先是将获得利好,迎来颠覆性变革的产业。电力系统的清洁化趋势会使光伏风电设备、电动车产业链、储能、氢能源产业链、可降解塑料等在内的产业受益。其次是获得利好,但生产方式或应用范围发生变化的产业,主要是新能源电力运营、核电、装配式建筑、电网建设、节能环保、5G应用端等受益于碳中和趋势下政策刺激的细分领域。第三类是将面临利空,并迎来颠覆性变革的产业,主要是传统化石能源相关的行业,包括煤炭-火电、石油、天然气。第四类则是面临利空,生产方式或应用范围发生变化的产业,主要是工业部门、水泥、石油化工、煤化工、交通运输等,长期发展的关键在于生产方式变革和技术创新带来突破。(北京日报客户端)

李俊峰:先立后破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我们建了新房子,才能把老房子拆掉”

日前,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李俊峰表示,我们必须等着新能源系统足够庞大的时候,我们才逐步退出传统的能源系统。就像一个老房子和新房子的相互关系,我们建了新房子,才能把老房子拆掉,不能说新房子还没建,就把老房子拆掉,我们住哪儿去啊?所以这些东西大家要深刻地理解,这里面有深刻的辩证关系。(东南卫视)

专家:2050年能源系统预计需新增投资百万亿元

中国发展研究院院长王彤日前表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是挑战更是机遇。2020—2050年,能源系统需要新增投资约100万亿元,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将发生革命性变革,新的增长点和巨大商机凸显,低碳技术、清洁能源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等新兴领域前景广阔。(人民网)

专家:建筑业的生产力比较落后,对环境的影响非常显著

丹麦科技大学博士、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委员黄俊鹏指出,每年与建筑业相关的支出超11万亿美元,约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3%,但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业的生产力比较落后,对环境的影响非常显著,仅水泥生产就占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8%。

研究者提出零碳可持续城市的四种碳分析法

在一篇发表在《自然·可持续性》(Nature Sustainability)的文章中,研究者将四种不同的城市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城市脱碳政策的四个不同方面对应起来,提出了基于零碳城市基础设施转型的碳测量和碳分析法的新方向。一是基于城市领域内排放源,二是基于城市基础设施服务供应,三是基于居民和政府消费活动,四是城市全供应链碳足迹。

《2021年企业“双碳”竞争力指数白皮书》发布

近日,中国经营报社中经报智库联合贝恩公司、《商学院》杂志,发布《2021年企业“双碳”竞争力指数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调研了覆盖传统能源、地产、零售、新能源、汽车、银行、科技互联网行业的近100家头部企业。在节能方面,受访中国企业的碳排放水平与世界领先水平企业相差较大。在公司治理方面,超过80%的受访银行、地产、科技互联网、汽车行业企业表示,会披露碳排放相关信息;有45%的受访零售和50%的新能源企业,尚未定期披露碳排放相关信息。(中国经营报)

延伸阅读:

你好,零碳未来|一周“双碳”大事记

中央财经大学王遥:应推动“双碳”总体目标的压力传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