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19日消息 日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北京市贯彻《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到,对小微型客车租赁实行数量调控,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本市按照统一规划、数量调控的原则,依据交通发展规划、汽车租赁行业发展目标、车辆租赁率、运营收益等合理确定租赁车辆规模,对备案车辆统一发放租赁车辆备案电子证,促进市场供需关系基本保持平衡。督促备案企业名下“非营运”车辆转为租赁车辆,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

意见还指出,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加大新能源车型推广力度,鼓励汽车租赁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租赁运营,提高新能源车辆比例。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