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正牵头起草《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拟充实完善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引导和带动更多政策和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家建议,可以通过整合现有环境保护税、成品油消费税、煤资源税等研究开征碳税。

  欧盟早在2011年就决定在其七年财政预算计划中分配20%用于能源、交通等各领域推动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并通过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方法学对资金进行具体追踪与计算。挪威奥斯陆市则在于2016年正式推出“气候预算”计划,通过财税手段控制每年的排放上限。

  现阶段对于我国来说,主要受影响的是能源、交通、建筑、制造业四大领域。这四大领域不论产能扩张还是投资活动,都可能受到“双碳”目标推进进程的约束。

  财政部在《答复》中指出,目前财政部已经通过多项资金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涉及风电光伏、新能源汽车、节能建筑、钢铁煤炭行业产能过剩、清洁取暖、工业节能标准与监察、碳汇能力提升、相关部门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

  另外,除了优化现有的财政政策,还必须在能源价格、碳汇、碳交易等方面发挥公共政策的作用,方能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