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4年8月25日起,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宝马3系汽车,共计15,474辆:

  (一)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1999年6月至2006年8月生产的宝马3系汽车,共计1,877辆;

  (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2003年4月至2005年6月生产的宝马3系汽车,共计13,597辆。

  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在潮湿地区使用一段时间后,前排乘客侧正面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可能会发生故障,气囊无法正常打开, 气体发生器金属外壳被撕裂,有伤及前排乘客或其它车内人员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 辆免费更换前排乘客侧正面安全气囊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维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