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缓解本市交通运行压力,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今年7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新版《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1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按照新版规定,11月1日起,需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车辆行驶范围扩大至北京全市域,禁止不符合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外省区市机动车通行北京市行政区域道路。外省、区、市机动车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

(通告截图,央广网发)

根据规定,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