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3日消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强化产品召回监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贇松在发布会上表示,缺陷产品召回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切实维护了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不断增强。

据了解,在汽车召回方面,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产品召回2423次,涉及缺陷产品9130万辆。近5年,汽车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发生一次,汽车企业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召回已成为常态。在消费品召回方面,随着消费结构的转变和升级,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与安全的关注度日益增强。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着力构建“总局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消费品安全召回工作体系。

王贇松表示,缺陷产品召回到现在已经18个年头,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逐步健全,缺陷调查力度持续加大,召回效果日益显现,有效消除了汽车和消费品产品安全隐患。

坚守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在汽车召回领域,坚持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一体推进,完善召回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推进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体系建设和安全评估。截至2021年底,累计召回汽车9130万辆,问题主要集中在电子电器、发动机等总成。

在消费品召回领域,出台《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构建统一的全国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体系,健全缺陷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产品安全风险研判,夯实缺陷调查技术支撑,探索电商平台消费品召回监督与安全共治机制。截至2021年底,累计召回消费品8027万件,电子电器、食品相关产品、儿童用品分列召回数量的前三位。

落实“双碳”战略,机动车排放召回步入正轨

近一段时间,我国陆续推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市场,机动车碳排放量对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具有重要影响。为了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带来的空气污染,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了《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密切合作,机动车排放召回工作步入正轨。一是加强政策宣贯。通过主流媒体发布《规定》解读,联合生态环境部召开政策宣贯会,起草《〈规定〉要义》,从不同层面促进行业和社会公众对排放召回的理解和认同。二是建立合作机制。加强两部门机动车排放信息的互通与共享,建立联合技术会商机制,明确召回监督流程和技术标准。三是加大监管力度。针对部分车型曲轴箱强制通风装置、还原剂储液箱、三元催化反应器、车载自动诊断系统OBD等重点排放零部件加强监管,截至2021年底,共召回车辆144万辆。

突出新能源汽车,推动产业行稳致远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发展快车道,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成为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据统计,2021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汽车行业最大亮点,连续7年销量全球第一。截至2021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784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6%。新能源汽车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企业信誉,关系国家形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与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车辆安全运行水平稳步提高,每万辆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率持续呈下降趋势。

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呈现出新的安全特点,市场上有些车辆出现了电池化学稳定性、再生制动、碰撞兼容性等新型风险类型,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加强监管。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建立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制度,组建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协作网,制修订《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新能源汽车共性安全问题研究。到目前,累计召回新能源汽车229次,涉及车辆198万辆。车辆动力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制造与设计缺陷、机械损伤、高温、外短路等原因,都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关注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加大技术研判和缺陷调查力度,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繁荣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统筹安全与发展,助力企业质量提升

据统计,99.9%的汽车召回和50%以上的电子电器产品召回,都是产品符合标准但经使用后发现仍然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这需要企业在设计、生产及售后服务等环节持续进行技术改进与质量提升。为此,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探索“发现产品缺陷—提出产品安全规范建议—实现质量提升”的工作思路。针对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推动企业深化全面质量管理理念,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提升缺陷分析和识别能力,累计引导汽车企业2400余次、消费品生产企业3400余次的技术改进。推动部分企业设立由公司一把手牵头的产品质量安全委员会,厚植质量安全文化。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强产品安全测试,推动汽车产业链质量升级。

王贇松还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在建立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制度、规范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在召回中的应用、探索推进沙盒监管制度、完善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等4个方面进行产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

编辑: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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