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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廷: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观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所取得的实践和理论成果。事实表明,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往往会带来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不和谐。因此,建设生态文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山东省威海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摒弃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传统发展模式,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社会,其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转变人与自然相对立或以人为中心的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观。

  在传统观念中,人们通常把人看成世界的中心,认为自然界只能围绕人、为了人而存在,其结果是自然作为索取对象被无限改造,生态逐渐恶化。而在生态文明观看来,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不应把人的主体性绝对化,也不能无限夸大人对自然的超越性,而应当摆正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约束自己,关注自然的存在价值,不仅要看到自然界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外在“工具性价值”,而且有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生态价值”。树立生态文明观,意味着必须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生产方式,就是推动生产方式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向低投入、高产出、低污染转变,发展循环经济,力争做到废弃物最少化、无害化,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转变生活方式,就是倡导和实行绿色消费、文明消费,抑制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资源能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

  把生态文明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威海市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重要目标,努力把生态文明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一方面,在成为国家卫生城、环保模范城市群的基础上,提出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居福地”;另一方面,坚持把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纳入干部任期目标绩效考核,坚决纠正“拼资源求发展”的行为,努力实现发展与环境互促共赢。在城市建设方面,实施了碧海、蓝天、青山、净土“四大行动”,大搞植树造林,全市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总分连续多年居全省首位,城市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在产业调整方面,加快培育区域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现代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四大支柱产业和生态休闲旅游业,积极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重点企业监控,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为了有效解决“先发展、后治理”的问题,威海市注意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体系,全社会环保投入不断增加。

来源:威海新闻网    责编:夏恩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