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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回放
竹:各位好,欢迎收听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银河台与搜狐新闻联合制作播出的《主题播会》。我是主持人竹子。
春:大家好,我是春天。
竹:最近一段时间来,我身边的人都在关注许霆案。这个山西小伙子,在ATM机取款时,因为机器出错,取了不属于自己的17.5万而被判无期,判决一出,全国愕然。最近,广东省高院将案子发回广州中院重审,再度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春:许霆案一审被判无期,是因为一审法官适用了刑法第264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许霆盗窃金融机构,且数额巨大。我们不知道一审法官是否感到量刑过重,但很可能是他们找不出更合适的条款来适用。尽管近日的讨论中,各方的专家学者提出过各种适用其它条款的建议,但却没有一种是大家都可以普遍接受的。
竹:我觉得这个事件可以说明,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难以解决所有的新情况、新问题。
春:在3月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做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就坦言,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仍有一些现实生活迫切需要的重要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现行法律中的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亟待修改完善。
竹:今天我们要讨论的话题就是逐步完善的法制建设。
竹:在过去5年,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通过的,10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法律问题的决定中,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和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被认为很有代表性,它们可以称为人民群众的‘保护伞’‘安全帽’和‘连心锁’。
春:物权法的出台经过了8次审议,审议次数之多创我国立法史之最,还召开过100多次座谈会、论证会。在这部法律中,我国首次明确了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内容覆盖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不动产登记到居民住宅的停车位等,凸显出对公民财产的保护。
竹:曾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首次提出把私有财产保护写入宪法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王晶指出,“这部法律是私产入宪的法律延伸。让私人的合法财产也能像集体财产一样平等地受到保护,这将使有恒产者有恒心,形成尊重财富的社会氛围,鼓励财富创造的积极性。”
春:在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完善的一系列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中,还有一部振奋人心的劳动合同法。很多人都记忆深刻。
竹: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存在劳动力剩余,劳动力市场总体上是买方市场。在用人单位面前,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基本上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而一个较长时期以来,我国对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些单位低成本、低工资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保护和待遇差的现象广泛存在。
春:正是基于这些考虑,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竹:本次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张茵的提案是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她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但对资方而言不易操作,而且对劳方也不是件好事。在市场经济时代,这种大锅饭式的劳动条例是要不得的。”
春:张茵这份提案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有人支持,也有人批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沈春耀这样说,无固定终止时间的规定,不是恢复‘铁饭碗’,而是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使劳动关系趋于稳定。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十届全国人大有关民生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竹:我觉得“开门立法”的宗旨,在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中表现得非常突出,而且将来还会加强,这是我们人民希望看到的。
春:是的,如果没有公开讨论、广泛参与,每次新法出台后,人们总感觉好像是天上掉下来一部法律,强加在自己头上。所以,我觉得开门立法本身就是一个普法教育、释放意见、凝聚共识的过程。
竹:吴邦国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建议,包括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春:2008年全年共安排审议20件法律草案,制定国有资产法、社会保险法、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等,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家赔偿法等。另外,还将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
竹:像食品安全法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是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
春:恩,还有,对于咱们广大网民来说,网络隐私保护方面的立法问题也是很多委员们关注的。我们两会的前方记者任巍就采访到了来自四川的人大代表王明雯,她就非常关注这方面的内容。
竹:好了,今天的节目内容就是这样。感谢搜狐新闻大力支持。
春:我代表来自搜狐的责编塔立那感谢您收听今天的节目,明天主题播会再见。
竹: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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