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珠海10月24日消息 歼-10装备我军,意义主要有三点:一是跨越。歼-10的装备,实现了我军空军装备从二代机向三代机的跨越,我们终于有了自主开发的、与国外三代机相匹敌的先进战机;二是以前航空工业不太被外界了解,这次向外界公开,在展示我国航空工业成就的同时,振奋了民心、军心;三是通过歼-10的研制,带出了一支在航空工业科技攻关上能打硬仗的队伍,为我国下一代战斗机的研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歼-10代表着我国军用战斗机的装备水平达到了世界第三代的标准。尽管歼-10在世界第三代战斗机中出现得较晚,但借助科技的进步,使其能够装备同时代的机载雷达技术和先进的武器系统,做到不落伍,反倒有所超越。从而改变了我国航空工业长期以来,装备一代落后一代的局面。
与我国的二代机相比,歼-10无论在气动布局设计、机载电子设备以及机带武器上都有了质变,大幅度提高了飞机的机动性和超视距攻击能力。歼-10的外形设计和气动布局完全是我们中国人自己搞出来的,没有借助国外的力量,这一点值得国人骄傲和自豪。同时,借助于歼-10的开发,带动了系统内一系列配套产品设施的改进,对航空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上马关键在于选择发动机
歼-10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能否有台够用和成熟可靠的发动机。后来,歼-10在发展中考虑了我的建议,先用进口发动机先飞起来,等到国产更加先进的发动机成功之后,再换装新型的发动机。事实证明,这条路子是正确的,避免了风险。而且由于国产的新型涡扇发动机性能较AL-31先进,采用新型发动机的歼-10的飞行性能要比早期的型号更好一些。
设计早于以色列狮式战机
新型歼击机的设计方案由于与歼-9有着很深的血缘关系,因此,实际上要早于以色列的 “狮”式设计。所谓我国歼-10歼击机源自以色列的说法是不公正和不客现的,歼-10与“狮”式在设计上的相近之处只是两个国家在航空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的规律巧合而已。
以色列的“狮”式后来因美国的限制而夭折,而我国的歼-10通过自主创新再融汇世界先进技术最终修成正果,这从本质上反映了歼-10与“狮”式所走的路是不同的,而且两机在整体布局和技术要求上也有着不少的区别。(本文节选自《航空档案》2007年第3期)
王南寿:飞机设计专家。194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航空工程系。历任空军第一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中国航空研究院飞机设计所研究室主任、应用力学研究所所长兼总设计师、副院长,航空工业部科技局局长、部科技委员会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是我国自行设计制造的歼-9等高空高速歼击机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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