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海口1月25日消息(记者许云)在过去的5年里,海南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效明显,环境质量保持全国一流,海南将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打造绿色之岛,今年计划安排环境保护支出1.25亿元,增长112.6%。
在此间举行的海南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海南省长罗保铭在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科学发展的生命线。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丰富和深化生态省建设内涵,就要始终坚持生态立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的5年里,海南实施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制定修订近50项与生态保护和建设有关的法规规章。全面启动海防林恢复和建设工程,退耕还林造林2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7.1%,比五年前增加了4.8个百分点,全省环境、大气、水体质量总体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实施严格的土地、矿产资源保护政策。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淘汰小水泥、小钢铁、小火电13家,整合小橡胶加工企业85家。文明生态村从2002年的1867个增加到2007年的7360个,占自然村总数的32%,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提交大会审议的《2007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2008年海南将安排环境保护支出1.2519亿元,增加6593万元,增长112.6%。其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市县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安排583万元,用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安排专项支出1.4174亿元,用于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土地普查、矿产戡查、污染控制、地质环境和灾害治理等项目;安排4000万元,用于生态保护专项转移支付,对市县履行生态保护做出的牺牲给予适当财力补偿;安排1000万元用于推进海防林建设,构筑环岛生态屏障;安排1953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893万元,支持4个市县开展林权改革试点;安排2445万元,用于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速生丰产林良种繁育和椰心叶甲防治等林业重点工程;安排600万元,用于支持市县开展文明生态村建设。另外,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安排6320万元,用于开发建设占用林地后异地林地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