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月7日消息 重大专项是为了实现国家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是我国科技发展的重中之重。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围绕国家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筛选出若干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或重大工程作为重大专项,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力争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以科技发展的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并填补国家战略空白。
确定重大专项的基本原则:一是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培育能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战略性产业;二是突出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三是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四是体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对保障国 家安全和增强综合国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五是切合我国国情,国力能够承受。
根据上述原则,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解决国民经济发展瓶颈问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规划纲要》确定了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技术,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新药创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大型飞机,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16个重大专项,涉及信息、生物等战略产业领域,能源资源环境和人民健康等重大紧迫问题,以及军民两用技术和国防技术。
重大专项的实施,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程度,逐项论证启动。同时,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发展形势的变化,对重大专项进行动态调整,分步实施。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将注重与国家重大工程的结合,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安排协调互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确保中央财政投入的同时,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对于具有明确产品和工程目标的专项任务,主要由企业牵头实施。建立责权统一的责任机制,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集成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广泛调动科技界、企业界、经济界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突破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大关键技术,着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产业,有效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