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 月29日《新疆日报》第二版刊登了近半个版的人物通讯:《从养路工到总段长——记全国交通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塔城公路总段总段长胡曼》。
这篇报道,让所有了解胡曼的人都相信,这也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安排。因为就在当天凌晨2点,报道中的主人公――胡曼因要夜查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而意外去世。这篇通讯报道,竟然成为在胡曼生前写下并在她去世当天就发表的“挽文”。
风呜咽,天垂泪,大路悲。
追悼会那天,送行的人蜿蜒两公里长,有两千人之多,有些满头白发、拄着拐杖的老人也赶来了。塔城地区交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新良感慨地说:“塔城殡仪馆举行过无数次追悼会,超过五百人的很少,超过两千人的,极其罕见。” 胡曼走了,牵动了整个塔额盆地,牵动了整个新疆公路人的心。交通厅党委成员、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郗志刚写下这样的挽联:“长天当歌,巾帼楷模。公路忠魂,道德典范”。
“胡总段长!您不能走,我们舍不得您哪!”胡曼资助的两个哈萨克族孤儿,捧着她的遗像哭干了眼泪,哭哑了喉咙。
“孩子呀,我们的好段长,让我替您去死吧!”塔城总段的一位退休老人在儿女的搀扶下,嚎啕大哭,悲痛欲绝。
好友为她精心化妆,双手颤抖,泪水默流。
丈夫抽泣着,在她冰冷的脸上轻轻地抚摸,为她将凌乱的头发慢慢撩起。
14岁的女儿趴在棺木上,哭着要再多看看妈妈一眼。
她的一个同事在悼念文章中,真切地说:“如果,如果能以我之命换回她还未到达天堂的灵魂,我愿意。如果,如果哭声能够让她从睡梦中醒来,我们哪怕天天以泪洗面。如果,如果天可怜见,让时光倒流,还回我们一个活生生的胡曼……”
她的一个同事在悼念文章中,后悔地说:“在你的指导下,我写了许多文字,可是从来没写过你。现在我试图用你生前最喜欢的、最普通的文字来回忆我心中的你。我用了我曾多次想为你写点什么时想到的题目――《风雨彩虹、铿锵玖瑰》。因为这是我心中一直以为是可以形容你――一位新疆公路上优秀女性的最好词汇。”
她的一个同事在悼念文章中,一笔一笔写下:“有的人死了,她还活着……胡曼,你书写了爱岗敬业的长篇,有了开场和内容,却来不及画上句号。我们要告慰你的是,你所做的,会有更多的人接着做下去。”(作者:胡士祥 哈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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