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路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公路管理局塔城公路总段党委副书记、总段长胡曼同志于2008年3月29日凌晨2时20分不幸因公去世,时年40岁。
胡曼同志祖籍山东省茌平县,1968年1月14日出生于新疆乌苏,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5月毕业于新疆大学交通土建专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塔城地区青联委员。
1985年9月—1986年1月在塔城公路段工作;1986年1月—1987年9月在塔城公路总段生产科工作;1987年9月—1990年7月在新疆工学院学习;毕业后在塔城公路段先后任技术员、副段长、段长,1998年3月—1999年3月任塔城公路总段计划科科长,1999年3月—2003年5月任塔城公路总段副总段长,2003年5月—2006年6月任塔城公路总段党委书记、副总段长,2006年7月任塔城公路总段党委副书记、总段长。
二十多年来,胡曼同志无论是当养路工人,或是从事技术工作,还是在领导岗位,都始终坚持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积极向上的作风,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戒骄戒躁的优良传统,始终发扬爱岗敬业、团结拼搏、任劳任怨、开拓创新的公路精神,兢兢业业为公路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担任总段党委副书记、总段长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自加压力,站位高,看的远,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维护职工利益,具有强烈的争先创优意识,在谋划全局、创新发展上殚精竭虑,有较强的驾驭全局、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她重视新技术的运用和创新,创造性地实施了一系列新举措、新方法;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中,她注重加强文化建设,开拓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理念。在她的带领下,总段创造了在全疆公路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中取得五连冠的辉煌业绩,并获得“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自治区文明行业”、“自治区交通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和“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等50多项殊荣。
胡曼同志具有高尚的人格和优秀品质。她顾全大局,知人善任,深入基层,关心职工,处处体现领导者的艺术和水平;她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平易近人,得到职工群众的一致称颂;她坚持原则,雷厉风行,勤政为民,务实清廉,诠释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高风亮节;她胸怀坦荡,为人正直,乐观向上,热心助人,赢得了大家的喜爱和尊重;她孝敬父母,抚育子女,夫妻和睦,手足情深,体现了中华美德,传承着古老文明。
胡曼同志是公路局系统领导干部的楷模。先后荣获“全国交通文明行业先进个人”、 “交通部‘巾帼建功’标兵”、“自治区交通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自治区交通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个人”、“自治区交通系统支持工会工作党政好领导”、“塔城地区十大杰出青年”、“塔城市优秀人大代表”、“塔城地区五四青年奖章”等多项殊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