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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是一生的承诺
中广网    200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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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中国广播网记者余京津、郑强就汶川地震孤儿收养问题采访了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社会事务处处长王素英。

    记者:我们想请问一下,当一个公民有了收养地震孤儿爱心的时候,您认为他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来具体考虑收养行为?

    王素英:首先我通过你们这样一个媒体代我们感谢全国人民。这次对地震孤儿给予了这么多的爱心,其实我和大家一样,孤儿是我们所有人的伤痛,但是孩子又是我们所有的希望。我们愿意把这件事情做好,我们也希望我们这些孩子能够回归到他们失去的家庭里去。
 
    现在作为公民来说,比如说有了收养的意愿是不够的。我觉得,首先要做好很好一种心理准备,这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可能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是在这样一个特定情况下。我们作出的这个决定一旦实现了,会是一生的一个承诺。

    地震中,这些孩子失去家庭。他们本身,我想首先心理上有很多的障碍。可能地震给他们带来的心理问题会长期存在。我们的家庭对此了解不了解呢?然后,如何和这些孩子做好沟通?如何让他们尽快走出阴影,回归到正常生活学习当中来呢?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另外在地震中,很多孩子是伤残的。这种残疾是肢体残疾,可能和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收养是不一样的。你除了给他这种生活上的照顾之外,还有对身体伤残的照顾。具备不具备这样的专业知识、专业的能力?有没有受过这方面的培训?我想这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公民考虑收养的时候,要考虑这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是这些孩子将来读书的问题。这也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学校也好,家庭也好,都积累了有很多教育经验,可以借鉴。但是又有不同。因为我们这些孩子来自地震灾区,比如在语言沟通上,实际上也有问题。比方说,我是一个浙江的,我说浙江话,孩子说的是四川话,这种有效的沟通怎么去实现?所以,可能需要做的事情是挺多的。

    以上都是在《收养法》之外应该做好的一些准备。但是《收养法》也对我们公民在收养问题上有一些非常原则性的要求。这里面有年龄上的要求,有抚养能力的要求,有身体状况的要求。这些要求非常明确,我想所有有这种收养意愿的人都应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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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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