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新法的阵痛
员工的“困惑”
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
老板的“压力”
从企业的角度来分析,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用人成本将大大增加,风险也会大增。企业在谋发展的同时不得不考滤支付员工的补偿金的问题。
政府在“行动”
针对华为近期5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事件,广东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11月9日约见华为高级副总裁。目前,备受压力的华为已经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
音酷:坚决制止用人单位违法裁员行为
全国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一些用人单位,违法裁员劝职工辞退,重签劳动合同等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权,保证职工合法权益。
主题纵深
法工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终身制
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一些企业发生了成批裁减人员、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将正式用工转为派遣用工等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21日就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些做法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张世诚指出,一些企业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解为铁饭碗、终身制,由此出现了采取各种办法希望使工龄归零的现象,或到期不续签合同。还有一些企业把正式用工转为派遣用工,回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张世诚强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稳定劳动关系是“好的形式”,而稳定劳动关系对个人、企业和国家都有好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不是终身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解除,企业不必担心用人自主权受到侵犯。当前相当部分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一年一签甚至一年几签,影响了这些职工的就业稳定感,也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主题纵深
《劳动合同法》凸显十个维权新亮点
备受劳动者期盼的《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施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此发布了这部新法的十个新亮点,为劳动者今后更好地维权提供参考。一是民办非企业职工有法可依。《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二是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是续订“无固定合同”劳动者有权做主。根据规定,在“连续工作满10年”等三种法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予签订。四是1年期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五是“违约金”有“上限”。根据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新法的阵痛
全国总工会:发现三类违反和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今天上午,在全国总工会举行的《劳动合同法》宣传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通报了目前根据调查了解到的三类违反和规避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刘继臣说,当前贯彻实行《劳动合同法》、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出现的一些情况。有相当的用人单位采取了很正确的方法,对目前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炒老板鱿鱼不用付违约金 专家解读《劳动合同法》
单位迟迟不给签劳动合同将赔付双倍工资;炒老板鱿鱼可以不再赔违约金;签约两次之后再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签约的,自动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这一切都将成为现实。昨天,参与了该法起草工作的劳动法权威黎建飞教授为广州企业界解析《劳动合同法》将对劳资双方产生的深刻影响
新劳动合同取消惩戒性违约金 五类示范文本出台
以往普遍存在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条款从明年1月1日起将不再出现在劳动合同中。11月14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依照“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发布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务派遣及非全日制用工5类劳动合同的新款示范文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考使用。
上海发布“示范合同”释疑《劳动合同法》5大焦点
我国《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施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形式,对今后劳资双方所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作出提示和指导,并对《劳动合同法》涉及的五大焦点问题作出解答。《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模拟”了一份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共分37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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