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成都3月3日消息(记者刘涛 广安台记者骆凤荣 通讯员杨光明) 近日,经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岳池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户籍协警员郑志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闻听此讯,当地群众继“9·06”系列抢劫杀人案案犯胡道平一审被判死刑后,再次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讲情面 为逃犯办理户口
郑志和现年41岁,系岳池县顾县派出所协警员。2004年2月24日,郑志和经朋友晋某、彭某介绍,仅凭熟人关系,在胡道平的亲戚蒋某没有出具任何户籍证明的情况下,超越职权为胡道平违规办理了户名为吴军的户口登记,落户于岳池县顾县镇顾兴大街。2004年7月24日,郑志和再次接受蒋某委托,出具户籍证明将胡道平户口从顾县派出所迁出,迁入岳池县城南派出所所辖的九龙大街延伸段。郑志和的先后两次户籍办理,致使胡道平化名吴军的身份合法化,为胡道平此后的疯狂作案埋下了隐患。
成“帮凶” 在逃犯疯狂作案
胡道平系重庆市开县人,1995年因犯盗窃罪被开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7年6月19日在重庆市金华劳改农场服刑时脱逃。2005年1月12日抢劫岳池县邮政局金库后,持化名吴军的有效户口本、身份证,逃避了司法机关查处。此后,胡道平继续作案,至2005年9月6日期间,又多次采用电击、释放有毒气体等方法疯狂作案4起,劫取金融机构、金店和公民家中的财物数十万元,数额巨大且致5人死亡;并先后盗窃邮票等物达30余万元;同时,在劫取岳池县“金泰金店”财物后,为毁灭罪证,用汽油焚烧现场,致2人死亡。
在岳池县邮政金库实施抢劫后,被告人胡道平将现场的1支防暴枪及6发子弹拿走藏匿于邮政局院内的花台中,后被警方查获。
2005年12月17日,胡道平经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广安市中级法院以脱逃罪、盗窃罪、抢劫罪、放火罪、盗窃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胡道平实施令人发指的“9·06”系列抢劫、杀人案中,郑志和无意间成了“帮凶”。
触法网 协警员难逃制裁
检察机关在对胡道平案批捕、起诉的同时,渎检部门及时立案侦查了为其办理户口登记的协警员郑志和滥用职权案。侦查认为,郑志和虽系公安局协警员,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系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法应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郑志和在从事公务活动中,目无国家法律,超越职权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违规为胡道平办理户籍登记,致使在逃犯胡道平化名吴军的身份合法化,为其实施抢劫逃避司法机关查处创造了条件,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应依法制裁。
郑志和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个小小人情竟是“助纣为虐”。胡道平的滔天罪行违背了郑志和“帮忙”的初衷,对此他懊悔不已。但是,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到头来只能自吞苦果,留给世人深深的思考。
提示:
情谊弥足珍贵,值得珍惜。但是,在遭遇“人情攻势”时,务必三思而后行。不讲原则、不守法律、不计后果的“小人情”,只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社会的安定秩序造成大灾害。这种“人情债”足以需要牺牲自己的前途、自由乃至生命去偿还。